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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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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安监发[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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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安监局,各企业:

春节过后,长期、临时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陆续恢复生产建设。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行业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2月26日至3月31日期间,在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行业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市监察支队负责对市管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市监察支队在活动期间,将对各区非煤矿山行业复产复工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复产复工执法检查是对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再确认,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步骤,也是当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各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一)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复产复工方案;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开展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二)企业新老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全体员工进行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训;是否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盲目复产复工;新上岗职工是否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矿山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的式样,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矿山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同时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节后复工复产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企业要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外小心,克服“假期综合症”等不利因素影响,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区安监局要在活动结束后,于2018年4月5日前,将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隐患条数和拟立案处罚数量形成书面总结报市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8892821 ?

邮箱:ajzd88928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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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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